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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6月11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法学院408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夏永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一科干部田娅菲,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常务副院长吴泽勇、副院长岑峨、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钱叶六、副主任黄翔、院团委书记王沁怡以及学生代表。仪式由法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钱叶六教授主持。


 
      首先,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吴泽勇教授致辞。他表示,上海市二中院是我们法学院签约合作的第一家中级人民法院,此次签约对于法学院来说是一个契机,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希望今后双方能将合作做实。

 

      随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夏永红与华师大法学院副院长岑峨签署合作协议。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夏永红对本次合作签约表达了高兴和感谢之情,同时也希望今后能加强工作,将合作办实。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院、上海市委政法委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希望与包括华东师范大学在内的著名高校开展深入合作。夏主任表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资深法官一对一带教、较长周期的实习,做好对实习学生的深度培养。此外,还希望与法学院在调研、课题上展开进一步合作交流。


 
      最后,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讲话。她说,二中院与华师大法学院的合作共建,是对我院办学质量的认可和信任,也是给我们浪漫毕业季的一份毕业大礼。华师大法学院和二中院都有一支非常年轻充满活力的队伍,希望双方能够互相学习、交流、借鉴。我院坚持“人才为本,教学为要”的培养理念,着力培养“德法兼修”的法律人才,希望能与二中院共同推动共享共建,开展具有广度、深度和温度的合作。